工人日报发了高温费就不给员工开空调 企业这么操作合理吗-滕德强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劳动纠纷

企业以发放了高温费为由拒绝给员工开空调是不合理的。下面我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1. 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 根据相关规定,如《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用人单位除了支付高温津贴外,还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这包括提供清凉饮料、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环境等,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高温费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一种额外补偿,它并不是企业逃避改善劳动条件的“免责符”。
  2. 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 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在高温天气下,这包括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如开启空调等。
    • 发放高温费并不能替代企业应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企业不能以已发放高温费为由,拒绝履行其应尽的防暑降温责任。
  3. 实际案例的参考:

    • 如上海市某企业因拒绝在高温下开启空调而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最终企业同意开启空调并承诺改善工作环境。这一案例表明,企业的类似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容忍的。
  4. 高温费与防暑降温费的区别:

    • 高温费是对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额外补偿,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 防暑降温费则是用人单位为夏季在岗员工提供的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待遇,它并不等同于高温费,也不能替代企业应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

综上所述,企业以发放了高温费为由拒绝给员工开空调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其防暑降温责任,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