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不放假并不违法,且拿提成的员工在大年三十工作也应获得工资。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大年三十不放假并不违法
-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有权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这意味着,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在大年三十放假,不放假并不构成违法。
二. 拿提成的员工在大年三十工作也应获得工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大年三十虽非法定休假日,但若员工在此日工作,理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 对于拿提成的员工而言,其工资构成中虽包含提成部分,但基本工资或底薪是应得的,无论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日期工作。若员工在大年三十工作,且其工作表现与提成相关,那么其提成部分也应按照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进行结算。
- 例如,若某拿提成的员工在大年三十工作,且其销售额达到了提成标准,那么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其基本工资加提成工资。
综上所述,大年三十不放假并不违法,且拿提成的员工在此日工作也应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可能的提成部分。我建议您与公司确认具体的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