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可以发高温物资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时,可以发放高温物资,也即依法享有高温津贴。这一权益的保障主要基于以下两点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该法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工同酬原则意味着,劳务派遣员工在劳动报酬方面应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享有相同的待遇。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劳务派遣员工也应依法享有。

  2.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该法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在特定高温条件下(如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关于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它因地区而异,且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例如,在北京,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而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则不低于120元。在上海,每月的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应关注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

如果劳务派遣员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劳务派遣员工在高温作业时,应确保自己的高温津贴权益得到保障,并密切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