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后,单位没有帮忙办离职手续是否违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具有法定义务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离职手续。这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被迫离职通知书后,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比如影响再就业导致工资收入损失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
再者,即使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也应当保持专业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寻求法律援助等。但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仍然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资料、说明工作进度、介绍相关业务联系人等。这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基本职业道德和配合义务。
综上所述,单位在收到被迫离职通知书后没有帮忙办离职手续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并有权在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同时,劳动者也应当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离职交接工作,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