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超过60岁的人上班途中受伤-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雇佣超过60岁的人上班途中受伤,一般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定情形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一. 无法认定为工伤的常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六十周岁的人员不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因此,如果雇佣单位录用此类人员,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单位对所雇佣的员工不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以也就无法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 例如,某公司雇佣了一名65岁的退休人员作为清洁工,该员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受伤。由于该员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其受伤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二. 可申请工伤认定的特定情形

  1. 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受伤员工在此之前已经在该单位持续工作,且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其仍然有权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请求。

  2. 单位已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如果雇佣单位已经为受伤员工支付了工伤保险费用,无论其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都有权利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如果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建议,在雇佣超过60岁的员工时,雇佣单位应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和潜在风险,并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以规避可能发生的意外。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