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与签订了五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上班-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劳动纠纷

连续签订五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员工继续上班的情况,法律上视为双方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具体分析:

    • 在您已经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五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您继续在公司上班,且公司未提出异议,那么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且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或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您的劳动条件、薪酬待遇等。
  3. 法律建议:

    • 如果您希望明确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拒绝签订,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即使公司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只要您继续在公司上班且公司未提出异议,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