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没有排烟那个部门处罚-孟令彬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侵权纠纷

关于“餐饮没有排烟哪个部门处罚”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导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

  1. 处罚主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和处罚。结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这个“监督管理部门”通常指的是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也就是城市管理部门。

  2. 处罚措施:

    • 对于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拒不改正,将责令停业整治。
    • 在特定情况下,如在居民住宅楼等禁止地点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拒不改正的还将被予以关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执行与配合:

    • 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了解有关事项、查询相关资料或作技术鉴定的,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 对于油烟超标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具备监测条件的可以进行现场监测,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以通过书面函告城市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餐饮没有排烟的处罚主体通常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若您对此类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