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时,建议不要写传统的“辞职申请”,而是应该撰写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这是因为写辞职申请可能会让您丧失因公司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而应得的权益。下面我会详细解释如何撰写这份通知书,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如何撰写被迫离职通知书
明确表明立场:
- 在通知书的开头,明确表明您是被迫离职,并指出是由于公司存在法定迫使离职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详细阐述事实依据:
- 具体说明公司存在的违法情形,例如工资未按时发放的具体时间、少发的金额,或者公司未按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险种及时间段。
表达离职决定并要求经济补偿:
- 清晰表达您被迫离职的决定,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因公司[具体违法情形],本人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具体条款]之规定,决定于[通知日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在[具体期限]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保留证据:
- 通过邮寄方式(最好使用EMS等可追踪的邮寄方式)将通知书送达公司,并保留好邮寄记录。收件人应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非人事经理或前台。
等待公司答复并安排交接:
- 发送通知书后,耐心等待公司的答复,并准备好进行工作交接。
注意事项
避免写辞职申请:
- 切记不要写传统的辞职申请,以免被视为自愿离职而丧失应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 在通知书中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款(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增强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保留证据:
- 无论是邮寄记录还是通知书的副本,都要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可能的劳动仲裁或诉讼之需。
后续行动:
- 如果公司不接受或不批准您的离职申请,您可以考虑向劳动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甚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未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
综上所述,被迫离职时撰写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请务必按照上述建议撰写并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