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离职多扣一个月社保合法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6-15 劳动纠纷

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多扣一个月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对于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费用,员工个人只需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部分,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单位应缴的社保费用或者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无论单位是以何种方式(如以15日为分界线等)来确定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都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多扣了社保费用,员工可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退还多扣的费用,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费用。

此外,如果单位因为员工离职未及时办理退工退保手续,导致误缴了社保费用,单位可以向税务部门发起退费申请,按照相关流程办理退费事宜。但这并不影响单位应当承担的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多扣一个月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退还多扣的费用,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