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是以仲裁裁决作出时的时间来确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如果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判断标准,是以仲裁裁决确定的数额为准,还是以劳动者申请的数额为准,曾有过不同的理解。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见解,我们可以明确:当劳动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追索相关款项,且申请仲裁的数额与仲裁裁决的数额不一致时,应当以仲裁裁决的数额为准来判断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这一规定和见解的出发点在于:
综上所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是以仲裁裁决作出的时间来确定,具体数额以仲裁裁决确定的数额为准。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