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给单位还是个人-林涵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给单位还是个人”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认定申请,对职工是否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确认后,所出具的书面决定。这份决定对于工伤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后续可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都具有重要的依据作用。

在工伤认定书的送达方面,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书并不是只给单位或者只给个人,而是需要同时送达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这样的送达方式,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伤认定情况,并根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确保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使其能够了解职工的工伤情况,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当您收到工伤认定书时,无论是作为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认真核对认定书的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如果您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