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转正后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转正后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这一义务并不受试用期或转正等状态的影响。
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不能通过协商一致来免除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您转正后才为您缴纳社保,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在发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