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半年后才交五险合法吗-李达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转正半年后才交五险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这意味着,一旦劳动关系建立,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双方的法定义务,不得自由协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起”,并不区分试用期还是转正期,而是指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因此,无论员工是在试用期还是已经转正,单位都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所以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会保险的权益。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在转正半年后才为员工缴纳五险,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能因此获得相应的赔偿。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拒绝或拖延,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