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以下将结合具体规定与实例进行详细说明:

  1. 奖励性收入:

    • 具体项目:包括发明创造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等。
    • 实例说明:例如,某企业员工因提出一项重大技术改进方案,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企业因此给予其技术改进奖,这笔奖金不计入工资总额。
  2. 劳动保险与福利费用:

    • 具体项目:涵盖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抚恤费、丧葬补助费、职工退职金,以及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文体宣传费等。
    • 实例说明: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冬季取暖补贴,或职工因工负伤后,企业支付的赴外地就医路费,均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
  3.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

    • 具体项目: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等。
    • 实例说明:某企业退休员工每月领取的退休金,不计入该企业当前在职员工的工资总额。
  4. 劳动保护支出:

    • 具体项目:企业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以及解毒剂、清凉饮料等用于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支出。
    • 实例说明:如建筑企业为工人配备的安全帽和防护手套,其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
  5. 专门工作报酬:

    • 具体项目:稿费、讲课费及其他特定工作的报酬。
    • 实例说明:某企业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讲座,支付的讲课费不属于该企业员工的工资总额。
  6. 出差与调动相关费用:

    • 具体项目: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以及因工作调动发生的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安家费。
    • 实例说明:如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企业支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
  7. 自带工具与牲畜的补偿:

    • 具体项目:职工自带工具或牲畜到企业工作,企业为此支付的补偿费用。
    • 实例说明:如某农民自带耕牛到农场工作,农场支付的耕牛补偿费,不属于工资总额。
  8. 租赁经营的风险性补偿:

    • 具体项目: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获得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 实例说明:如某租赁经营企业的承租人,因企业经营风险获得的补偿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
  9. 投资与解除合同相关收益:

    • 具体项目: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 实例说明:如企业员工购买企业股票后获得的股息,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均不属于工资总额。
  10. 其他特殊费用:

    • 具体项目: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以及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 实例说明:如企业因录用临时工而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费,或支付给在校学生的实习补贴,均不计入工资总额。

法律建议:

  • 企业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应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准确无误地排除上述非工资性支出。
  • 职工在了解工资构成时,也应明确哪些收入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哪些不属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如遇具体法律问题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意见。

总结: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特殊性质的收入、费用、补贴和奖励等。在计算工资总额时,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准确无误地排除这些非工资性支出,以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