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除名后视同工龄不能认定如何解决”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如湘劳社函〔2007〕224号文件的规定,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情况下,其连续工龄的计算确实会受到影响。具体来说,这类职工的连续工龄将从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如某省为1986年1月)开始计算,而之前的工龄则不再被视同。
要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核实除名原因与依据:
- 首先,建议您核实自己被除名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确保这一决定是合法且合理的。如果除名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复议,以恢复自己的工龄计算。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接下来,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工龄计算规定和操作流程。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补充证明材料:
- 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可以一并提交给社保机构,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和工龄情况。这些材料可能有助于您的工龄得到更合理的认定。
考虑法律途径:
- 如果经过上述努力后,您的工龄问题仍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诉讼程序,并考虑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关注政策变化:
- 最后,建议您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和更新。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对于解决您的工龄问题可能会有所帮助。
综上所述,解决除名后视同工龄不能认定的问题需要您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核实除名原因、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补充证明材料、考虑法律途径以及关注政策变化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