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照法定节假日放假,员工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明确法定节假日的法定性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属于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必须安排放假且不得以调休替代(部分特殊行业如医疗、交通等需轮班的除外)。若公司未放假,属于违法行为。
与公司协商或投诉
主张加班费或补休
以公司违法为由解除合同并索赔
若公司长期拒不支付加班费或强制违法加班,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补休或经济补偿。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拒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动建议: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公司调休安排是否合法、加班费计算方式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