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员工生病在家休养已过医疗期,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仍缴医保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也就是说,无论员工是否处于医疗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或解除,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医疗期满后的劳动合同处理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解除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且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仍缴医保社保的合法性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员工已经过了医疗期,但公司并未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为员工缴纳医保社保。这一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因为:
符合法定义务: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了其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尊重员工权益:公司没有因为员工医疗期满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选择了继续保留劳动关系,这体现了对员工权益的尊重。
避免法律风险:如果公司选择在医疗期满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未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如被员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四、员工应享有的权益
即使医疗期满,员工仍然享有以下权益:
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只要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员工就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可能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劳动合同因此终止,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可能还有权获得医疗补助费。但这一权益的享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五、建议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医疗期满后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建议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公司的具体安排和意图。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士或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对于公司而言,建议继续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在处理医疗期满员工的劳动合同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仍为员工缴纳医保社保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且体现了对员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