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过程中 以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是否合法-贾永庆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经济纠纷

结论:企业间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过程中,以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律背景与解释:

  1.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有义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这是法定的义务,不得随意免除或折抵。
  2. 执行款的性质与支付方式:

    • 执行款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其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合法方式进行。
    • 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逃避税收和发票管理义务的行为,这种支付方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税收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

    •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发票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任何逃避税收和发票管理义务的行为,都是对国家税收制度的破坏,也是违法的。
    • 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可能给申请执行人带来税务风险。

法律建议与后果:

  • 建议:企业间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判决确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履行义务。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或争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或申请再审等,而不是采取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方式折抵执行款。
  • 后果:如果企业采取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的方式,一旦被发现,将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殊情况说明:

  • 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折抵或抵销。但是,这种折抵或抵销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通常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可或备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并不符合这些条件,因此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企业间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过程中,以免开增值税发票折抵执行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采取违法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