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板要求被辞退员工自己承担保险费一般是不合理的,但具体是否合理需分情况讨论。
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保险缴纳的法定义务角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或其他方式免除。即使员工只工作了一个月就被辞退,在这一个月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而不能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全部保险费。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比例进行缴纳,用人单位不能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部分转嫁给员工。
从辞退的合法性角度
从双方约定角度
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保险费用承担的特殊约定,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有约定,约定要求员工承担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险费用部分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通过双方的约定来排除或变更。
建议:如果遇到老板要求自己承担保险费的情况,你可以先与老板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的保险缴纳义务。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