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完毕内固定没有取打算离职可以先领取那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您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重要依据。在您已经完成劳动能力鉴定但内固定尚未取出的情况下,如果您打算离职,那么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考虑领取以下相关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如果您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金额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来确定,具体标准可参照相关法规。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在您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期),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您在停工留薪期内离职,单位仍应支付您至离职之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关于内固定未取出的特殊情况:
- 内固定未取出通常意味着您的工伤治疗尚未完全结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选择离职,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治疗费用报销和可能的伤残等级调整。因此,在做出离职决定前,建议您与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后可能面临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伤残等级调整等问题。
其他可能的相关待遇:
-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工伤保险政策,您可能还有权领取其他相关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这些待遇的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单位人事部门。
特别提醒:
- 在您决定离职前,请务必与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确认您的工伤待遇领取情况,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或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伤保险政策,做出明智的决策,并顺利领取到应得的工伤待遇。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