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考核没过该不该给工资-高亮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结论:上班期间考核没过,用人单位仍应当支付工资,但具体支付情况可能因考核性质、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考核性质与工资支付

  1. 常规工作考核:

    • 如果考核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作表现、能力或业绩的常规评估,且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或扣减工资的法定条件,那么即使考核未通过,用人单位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特殊考核(如试用期考核):

    • 在试用期内,如果考核未通过,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此之前,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员工在试用期内实际工作的工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约定与工资支付

  •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考核未通过时的工资支付方式(如扣减部分工资、支付基本工资等),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 注意:任何扣减工资的约定都应合理且合法,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例如,不能约定考核未通过则完全不支付工资,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与工资支付

  •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考核未通过时的工资支付方式,且该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支付工资。
  • 注意:公司规章制度不能随意设定扣减工资的条件和幅度,必须合理且合法。同时,员工有权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提出异议。

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如果考核未通过是由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导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即便如此,对于员工已经实际工作的部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

五、建议与提醒

  • 对于员工:如果考核未通过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在设定考核制度和工资支付方式时,应确保合法合规,避免侵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总结:上班期间考核没过,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情况需根据考核性质、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