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怀孕 劳动合同到期 用工单位不予续签怎么办-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人员怀孕且劳动合同到期时不予续签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务派遣人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相应赔偿。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即使原合同到期,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也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2. 劳务派遣中的责任划分

    •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责任:作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合同顺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若用工单位要求退回“三期”女职工,派遣单位应拒绝并继续履行合同。
    • 用工单位责任:虽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若违法退回或要求不续签,可能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3. 维权路径与赔偿标准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发违法终止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 选择赔偿金: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工作年限×月工资×2)。
    • 社保与生育津贴:确保派遣单位继续缴纳社保,保障生育津贴领取资格。
  4. 操作建议

    • 固定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记录、怀孕证明、终止通知等材料。
    • 协商沟通:先与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协商,明确要求按法律规定处理。
    • 投诉或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

温馨提示: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强保护,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经营困难等理由规避责任。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处理,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