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转正不交社保合法吗-马虹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不转正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双方在试用期内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员工档案未转过来为由,拒绝为其缴纳社保。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因此,员工档案未转过来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因此给员工造成了损失,员工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不转正不交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作为劳动者,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