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主动离职是否有年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在离职当年是否已经休满了应休的年休假,以及具体的离职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具体到您的情况:
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休满了应休的年休假:那么您在离职时就不会再涉及到年休假的问题,用人单位也不会因此给您额外的补偿。
如果您在离职前未休满应休的年休假: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上述的折算方法,计算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关于主动离职的影响: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只要涉及到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当年度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情况,都适用上述的规定。因此,主动离职并不会影响您应享有的年休假权益(如果未休满的话)。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