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儿子要了老人的宅子房子并出了2万块钱,但约定“活着不养,死了不藏”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且可能涉及违法。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角度
赡养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免除。
- 在本案例中,儿子与老人之间的“活着不养”的约定,显然违反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此该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财产转让与赡养义务的关系:
- 老人将宅子房子转让给儿子,并收取了2万块钱,这可以视为一种财产转让行为。然而,财产转让并不免除儿子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 如果儿子在接受财产转让后,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有权要求儿子履行,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儿子的法律责任。
“死了不藏”的约定:
- “死了不藏”通常指的是不承担老人的丧葬费用或相关责任。这种约定同样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 丧葬费用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之一,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如果儿子拒绝承担丧葬费用,可能会面临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上的责任。
二、道德角度
- 从道德层面来看,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儿子与老人之间的“活着不养,死了不藏”的约定,显然违背了这一道德准则。
- 这种行为不仅会对老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也会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实际后果与建议
实际后果:
- 如果儿子真的按照约定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能会面临生活困难、精神孤独等问题。
- 在老人去世后,如果儿子拒绝承担丧葬费用,可能会引发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
建议:
- 儿子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赡养义务,主动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 如果儿子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与老人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但不能以放弃赡养义务为条件。
- 老人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总结:儿子与老人之间的“活着不养,死了不藏”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且可能涉及违法。从道德层面来看,这种行为也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因此,建议儿子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与老人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遇到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