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伤保险(即新型职业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只能二选一,这一做法的合法性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若新职伤保险为法定强制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含新型职业伤害保险的法定部分)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且不得通过其他商业保险替代法定义务。若条款强制要求劳动者在法定新职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中二选一,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法定新职伤保险的缴纳义务,同时雇主责任险的约定需基于双方自愿协商。
若新职伤保险为商业补充保险
若新职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非法定强制),且雇主责任险亦为商业保险,则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同时投保。但需注意:
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的影响
部分地区可能针对新业态劳动者(如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出台试点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投保特定类型的新职伤保险。若地方性法规明确禁止以商业保险替代法定保障,则“二选一”条款必然违法。
实务建议:
总结:条款合法性取决于新职伤保险的法定属性、合同协商过程及地方政策。强制二选一在法定保险场景下违法,在商业保险场景下需结合具体条款与劳动者权益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