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次第四次给我们签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问我们意见合法么-冯忠山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结论: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第三次、第四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询问劳动者意见,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详细分析:

  1. 法律规定与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当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并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意味着,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尊重这一选择。
  2. 公司行为的违法性:

    • 如果公司在第三次或第四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经与劳动者协商,直接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为此时劳动者可能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公司未给予劳动者选择的机会。
  3.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 与单位沟通: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友好协商,指出其做法的不合法性,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与公司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与其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行为无效,并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4. 赔偿责任的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 赔偿金的计算基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直至公司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举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小张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八年,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未经小张同意,直接与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小张有权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小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续建议:

  •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如果遇到公司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与公司沟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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