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在职职工在原单位干了六年退休是否算工龄”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的概念。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企业职工的退休费主要是依据其连续工龄来确定的,这里的连续工龄,就是指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作收入作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改革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了“缴费年限”的概念,它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在原单位工作的这六年是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计算条件,那么这六年是可以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这意味着,在计算您的养老待遇时,这六年会被考虑进去。
然而,如果这六年是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后,那么您就需要关注自己是否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因为改革后,养老待遇的计算主要是依据缴费水平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
为了准确了解自己的工龄和缴费年限情况,我建议您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或者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查询。这样,您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养老待遇计算依据,以及未来可能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您在原单位工作的这六年,是否算作工龄并影响您的退休待遇,主要取决于这六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计算条件,以及是否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后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并为您的退休规划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