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已在劳动局做工伤十级公司还让我去做保险鉴定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其结论对于工伤职工的待遇享受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您已经在劳动局进行了工伤十级的鉴定,这意味着您的伤残等级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定。
接下来,关于公司要求您再次进行保险鉴定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对初次鉴定结论的认可度。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确实有权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再次鉴定的申请条件:再次鉴定并非随意可以申请,而是需要基于对初次鉴定结论的不服。如果您认为初次鉴定结论准确无误,且没有新的证据或理由支持再次鉴定,那么您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
再次鉴定的结论效力: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意味着一旦再次鉴定完成,原则上就不能再通过行政程序推翻该结论。
您的权利与选择:
后续行动建议:
综上所述,您是否需要进行再次保险鉴定取决于您对初次鉴定结论的认可度以及公司的具体要求。如果您认为初次鉴定结论准确无误,且没有新的证据或理由支持再次鉴定,那么您有权拒绝公司的要求。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存在疑虑或公司提供了新的证据或理由,您可以考虑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请务必注意,再次鉴定后的结论将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