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兼职人员无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 但每月发薪酬 财务可以把他的薪酬做成工资吗-邢牧嵩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劳动纠纷

结论:财务不可以随意将长期兼职人员的薪酬做成工资,这涉及到法律关系认定、税务处理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等多方面问题,需要谨慎对待。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关系认定角度

  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 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长期兼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那么其薪酬在财务上可以按照工资处理,但前提是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
    • 劳务关系:若长期兼职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工作时间、地点等相对自由,只是按照约定提供一定的劳务并获取报酬,那么双方构成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财务将其薪酬做成工资是不合适的,因为工资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应按照劳务费处理。
  2. 无合同或协议的风险
    • 没有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权利义务难以明确界定。如果财务将薪酬做成工资,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劳动关系下的各项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等。

税务处理角度

  1. 工资与劳务费的税务差异
    • 工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范畴,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用人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工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 劳务费:劳务报酬所得也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发票等。
  2. 税务风险
    • 如果财务将劳务费错误地做成工资,可能会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出现错误,从而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同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也可能因为凭证不合规等问题而无法扣除,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法律建议

  1. 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应与长期兼职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等条款,避免因法律关系不明确而引发纠纷。
  2. 规范财务处理:根据双方的实际法律关系,规范薪酬的财务处理。如果是劳务关系,应按照劳务费进行核算和支付,并要求兼职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凭证。
  3.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对法律关系认定、税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财务将长期兼职人员的薪酬错误地做成工资,且双方实际上构成劳务关系,一旦被税务机关或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可能因未签订书面合同等问题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经济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规范用工和财务管理。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