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开具发票由乙方承担税费合理吗-王昭坤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经济纠纷

合同中约定开具发票由乙方承担税费是否合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从合同自由原则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双方可就价款、税费承担等条款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偷逃税款),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例如,若乙方在报价中已将税费成本纳入总价,或双方明确约定“税费由乙方承担”,则属于合法有效的商业安排。

  2. 从税法强制性规定角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法》,销售方(乙方)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必须依法申报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税费”但未明确具体方式,可能引发以下风险:

    • 税务合规风险:若乙方未实际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能向乙方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甚至处罚;
    • 合同履行风险:若乙方要求甲方额外支付税费,可能引发纠纷。
      建议:合同中应明确税费计算方式(如“含税价”或“不含税价”)、支付主体及时间,避免模糊表述。
  3. 从公平性角度
    若合同标的为“不含税价”,且乙方通过提高报价将税费转嫁至甲方,此时约定“乙方承担税费”仅是名义上的,实际税负仍由甲方承担。此类约定可能因显失公平被撤销,尤其在双方议价能力不对等时(如格式合同)。
    建议:双方应基于真实成本协商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价款包含/不包含税费”,避免后续争议。

实务操作建议:

  • 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方式(如“乙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因销售产生的增值税,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 避免使用“包税”“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等模糊表述,防止被认定为偷逃税款;
  • 若涉及跨境交易,需关注双重征税协定及国际税收规则。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交易场景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细节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