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开具发票 税费由乙方承担这条款合规么-莫路添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经济纠纷

“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这一条款本身并不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其合规性需结合具体交易背景、合同目的及税法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合同自由原则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条款即有效。因此,双方约定税费承担方属于意思自治范畴,法律未禁止此类约定。

  2. 税法规定角度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发票管理办法》,销售方(乙方)是法定的纳税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申报并缴纳税款。若合同约定“税费由乙方承担”,需明确:

    • 若乙方实际承担了税款(如通过提高合同价款等方式),仅属于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不违反税法;
    • 若乙方通过“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等方式逃避纳税,则涉嫌偷税漏税,此时条款因违反税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且双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3. 实务风险角度

    • 对乙方风险:若乙方未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即使合同约定由其承担,税务机关仍会向乙方追缴税款及滞纳金,乙方可能因违约需向甲方赔偿损失。
    • 对甲方风险:若乙方未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可能无法进行税前扣除(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项抵扣),导致实际成本增加;若乙方逃税被查处,甲方可能因“善意取得虚开发票”面临税务调查风险。

建议:

  1. 合同中应明确税费计算方式(如税率、计税依据)及支付方式(如含税价/不含税价),避免模糊表述;
  2. 约定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明确违约责任(如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金、因发票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等);
  3. 若交易涉及跨境或特殊税种(如关税、消费税),需结合具体税法规定设计条款。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条款设计或风险防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