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那发票费用 甲方是否要承担-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经济纠纷

发票费用一般由销售方(乙方)承担,但具体是否由甲方承担需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法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乙方)在收取款项时,有义务向付款方(甲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是乙方的法定义务,因此发票本身的制作、开具成本(如纸张、打印费用等)原则上应由乙方承担,不得转嫁给甲方。

  2. 合同约定角度
    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约定“合同价款为不含税价,甲方需另行支付税款及发票开具费用”,则甲方需按约定支付。此类约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方有效:

    • 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约定逃避纳税义务);
    •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情形;
    • 费用金额合理,与实际开具发票的成本相符。
  3. 交易习惯角度
    在部分行业(如建筑、物流),可能存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区分。若交易习惯中默认合同价款为不含税价,且乙方已明确告知甲方需额外支付税款及发票费用,甲方可能需承担该部分费用。但乙方需提供证据证明交易习惯的存在(如行业惯例、过往交易记录等)。

  4. 特殊情形
    若乙方因甲方要求开具非法定发票(如超出实际交易金额的发票、虚假发票等),或甲方要求乙方承担额外费用(如加急开具、特殊格式发票等),则相关费用可能由甲方承担,但此类行为可能涉及违法(如虚开发票),需谨慎处理。

建议:

  •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是否含税、发票类型及费用承担方;
  • 若对费用承担有争议,可依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及法律规定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仲裁途径主张权利;
  • 乙方不得以拒绝开具发票为由胁迫甲方支付额外费用,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罚款等)。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合同条款或交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