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方个人出租门店乙方要求开发票乙方全负责这费用甲方不负责费用合法吗-杨文斌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经济纠纷

结论: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全部开票费用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不能一概而论。

  1. 从合同自由原则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双方可自行约定费用承担方式。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承担全部开票费用”,且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约定合法有效,甲方无需承担费用。

  2. 从税收法规角度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方(甲方)有义务向购买方(乙方)开具发票,这是法定义务。但法律未禁止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由购买方承担实际开票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附加税等)。

    • 若费用仅指税费: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税费是合法的,实践中常见此类约定(如“税后租金”条款)。
    • 若费用包含其他非税成本(如甲方因开票需购买税控设备、聘请财务人员等额外支出):需区分是否合理。若费用明显超出正常开票成本(如甲方要求乙方支付高额“开票服务费”),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转嫁经营成本,涉嫌违反公平原则,乙方可主张调整或撤销该条款。
  3. 从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角度
    若甲方利用优势地位(如门店稀缺性)强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且费用金额显著不合理(如超过正常税费比例),可能违反《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或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此时乙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要求调整费用分担比例。

实务建议:

  • 对甲方:若需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费用范围(如仅限税费),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完税证明)以证明费用合理性。
  • 对乙方:签订合同前应核算费用比例,若发现费用明显高于正常税费(如增值税率+附加税率),可要求甲方提供费用明细或协商调整条款。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费用明细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