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下岗军人公益岗不到三年让办失业是否违法”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失业保障是受到国家高度重视的。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可以依法向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且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当然,以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除外)。这一规定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一定的失业保障。
然而,对于您提到的“下岗军人公益岗不到三年让办失业”的情况,我们需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
公益岗的性质与合同:公益岗通常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为特定群体(如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等)提供的临时性就业岗位。这些岗位往往有一定的合同期限和服务要求。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服务期限,且未到期就要求办理失业,那么这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的问题。但具体是否违法,还需看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虽然退役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可能因地区而异),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如果下岗军人公益岗的就业情况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么即使办理了失业,也可能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地方政策与执行:不同地区对于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失业保障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对于公益岗的退役军人有特殊的政策安排或补贴措施。因此,在判断是否违法时,还需要考虑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执行情况。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综上所述,下岗军人公益岗不到三年让办失业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失业保险申领条件以及地方政策来进行分析。我建议您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咨询和了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