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侵权受伤期间 单位发放工资 能否向侵权人主张误工费-张继东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劳动纠纷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受伤期间,即使单位发放了工资,仍然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误工费。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性质与依据

  • 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而产生的,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原有工资收入水平。例如,小李在工作中被第三人撞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他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
  • 误工费:它是民事侵权赔偿的项目,基于侵权责任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收入损失的补偿。比如,小张被第三人驾车撞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那么第三人就需要赔偿小张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支付主体与责任

  •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即使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引起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免除此义务。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权益的优先保障。就像前面提到的小李,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与第三人是否侵权无关。
  • 误工费: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劳动者人身伤害及误工损失,所以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小张为例,撞伤他的第三人就需要为小张的误工损失买单。

兼得的理论与实践

  • 理论基础: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在法律性质、支付主体以及法律依据上都存在明显不同,所以理论上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这两项待遇。
  • 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支持已获赔误工费的劳动者同时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十条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

注意事项与程序

  • 认定与申请:劳动者在主张兼得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时,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及相关程序的申请。一旦工伤认定成功,用人单位就应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例如,小李受伤后,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通过后,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相应工资。
  • 期限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你在主张权利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