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当地工资”指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当地工资”的准确含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当地”指解除合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资”特指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倍以内免税”的适用条件
实务中需注意的细节
举例说明:若某地2023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万元,则劳动者解除合同取得的补偿金在30万元(10万×3)以内部分免税,超出部分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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