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事故中,公司和保险部门(通常指工伤保险基金)各自承担的责任如下:
公司承担的责任:
- 治疗与康复费用:公司需负责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未及时支付或未覆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需先行垫付)。
- 停工留薪期护理: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公司应负责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用。
- 伤残津贴与就业补助: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公司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其他法定责任: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司需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伤残津贴低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责任:
- 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报销工伤职工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
- 康复费用支付:对于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需支付。
-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伤残补助与抚恤金: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以及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其他法定补助:如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结:在工伤事故中,公司主要承担治疗与康复期间的工资福利、护理费用、伤残津贴与就业补助等责任;而保险部门(工伤保险基金)则主要负责报销医疗费用、支付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伤残补助与抚恤金等。两者共同构成了对工伤职工的全面保障体系。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