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工资是否计算在经济补偿范围内,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此处的“平均工资”包含解除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如当月工资已全额支付)。例如:劳动者月薪1万元,当月正常发放1万元,则该月工资应纳入平均工资计算。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此时计算基数同样以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包含解除当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当月工资,劳动者可同时要求补发工资并主张赔偿金。
若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因过错被解除
关键提醒:
建议行动:
若涉及具体计算或争议,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通知等材料,我将进一步为您分析补偿金额及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