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同时申请哺乳假和双休吗-潘雨阳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哺乳期可以同时申请哺乳假和双休吗”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哺乳假和双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哺乳假: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直至婴儿满一周岁。如果生育多胞胎,那么每多一个宝宝,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外,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单位申请哺乳假,休至婴儿满一周岁。但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的申请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决定权在单位。若单位不同意,女职工就不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生育津贴的百分之六十,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双休:双休即周末休息日,是劳动者每周的休息时间,通常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情况安排。在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双休权利并不受影响,她们仍然可以享受正常的周末休息。

关于同时申请哺乳假和双休:

  1. 哺乳时间与双休不冲突: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有的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是在工作日内的安排,与周末的双休时间并不冲突。因此,女职工在周末仍然可以正常休息。

  2. 哺乳假与双休的叠加:如果女职工申请了哺乳假,并且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同意,那么她在哺乳假期间仍然可以享受双休。因为哺乳假是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的额外假期,它并不取代或影响女职工原有的双休权利。

综上所述,哺乳期的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哺乳时间和双休,如果申请了哺乳假并且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同意,那么她在哺乳假期间仍然可以享受双休。但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的申请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