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吗-余森豪律师|法行宝
2026-04-19 劳动纠纷

在职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需根据解除或终止的具体情形判断,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如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因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原因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并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5.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7.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依据第87条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建议:若您面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问题,可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形(如解除主体、原因、是否收到书面通知等),我将结合证据材料为您分析补偿金额及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