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职签了职业病体检但公司不安排体检”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事项。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岗前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明确要求,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确保他们在离职前能够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是否因工作而患上了职业病。
在您的情况下,既然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关于职业病体检的协议,但公司却未按照约定安排体检,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沟通: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向当地工会反映: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诉讼: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那么公司也应该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作为证明。
总之,作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您有权要求公司在离职前安排职业病体检。如果公司拒绝安排,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