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当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并履行相应义务,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订(包括改签协商不一致)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出具证明与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未履行,可能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劳动者属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获得经济补偿权:如上述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且符合经济补偿支付条件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配合手续办理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这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尽的基本义务,若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 争议解决途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导致终止劳动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举例说明: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工资待遇等条款上协商不一致,最终公司决定终止与小李的劳动合同。由于不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所以公司应当向小李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公司要为小李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他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小李认为公司处理不当,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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