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行为不合法,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即“五险”)。若企业改制后仅缴纳养老保险,未缴纳其他险种,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
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权益保护
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企业改制中的特殊情形
若企业改制涉及资产重组、股权变更等,原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不因改制而免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改制后的企业仍需承担原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责任。
建议:若您所在企业存在此类情形,可先与企业协商补缴;协商无果的,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