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只交五险合法吗-谭艳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劳动纠纷

结论:为职工只交五险是合法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若未依法缴纳全部险种或未足额缴纳,则可能违法。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五险”的法定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的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即“五险”)。因此,从险种范围看,缴纳五险本身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存在“只交五险违法”的基础前提。

  2. “只交五险”可能违法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即使缴纳了五险,仍可能违法:

    • 未足额缴纳: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导致社保待遇降低(如养老金减少),违反《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 选择性缴纳:仅缴纳部分险种(如只交养老、医疗,不交工伤、生育),或未覆盖全体职工(如临时工不缴纳),违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 未及时缴纳:逾期未缴纳或欠缴社保费用,违反《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强制征缴。
  3. 特殊情况说明

    • 生育保险合并:2019年起,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部分地区表现为“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但生育待遇仍由医保基金支付,不影响职工权益;
    • 公积金非强制:住房公积金(“一金”)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范,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是否缴纳(但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要求必须缴纳)。

建议:若您发现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选择性缴纳或欠缴社保的情况,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如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单位补缴;若因此导致权益受损(如工伤无法报销),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