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继续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决于多种因素。若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若双方协商一致,仍然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劳动者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同时劳动者也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二、用人单位的选择权
- 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法律有上述规定,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同意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是完全合法的。
-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存在上述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因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而不续签,此时需支付补偿)。
三、其他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
- 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实际应用建议
-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
- 积极沟通协商:在劳动合同续签问题上,双方应积极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果劳动者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希望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及时咨询法律人士: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如我——刘美锋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
举例说明:假设小张与某公司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小张在工作中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小张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并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与小张协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小张主动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合法理由,小张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继续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决于多种因素。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积极沟通协商,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