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被开除,当天应当结算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条款明确了试用期工资的支付标准,但并未直接规定离职时工资的结算时间。
-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试用期被开除当天应结算工资的法律依据。
实际操作层面:
-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劳动者是处于试用期还是正式期,也无论劳动者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开除,用人单位都应当在离职当天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一次性结清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产生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说明: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因财务流程等原因无法当天支付工资。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并明确支付时间,且支付时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如果劳动者对工资结算有异议,如认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了工资,也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