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试用期那一天会结算工资吗-刘星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劳动纠纷

结论:试用期最后一天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结算工资,且工资结算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

  1. 试用期工资结算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无论试用期长短,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工资,包括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2. 工资结算的时间节点
    工资结算通常以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为准。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若劳动者正常出勤并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计入工资结算周期。例如,若试用期为一个月(30天),劳动者在第30天正常工作,则该天工资应纳入当月工资总额;若试用期为三个月,最后一天为第90天,同样需结算工资。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 离职手续未完成: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提出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当天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若因离职手续延误导致工资未及时发放,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发。
    • 工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和周期(如月薪制)结算工资。若约定为月薪制,试用期最后一天的工资应随当月工资一并支付;若约定为日薪制,则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4. 维权建议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最后一天的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 申请仲裁:若协商和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温馨提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若您在工资结算或其他劳动权益方面遇到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维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