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军令状 完不成业绩被无责开除可以么-罗升庚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军令状,完不成业绩被无责开除是否可以”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军令状”通常被视为公司内部的一种激励或考核机制,但它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解除和终止条件必须遵循法定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劳动者仍然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来。即使您签署了“军令状”,并承诺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但如果未能完成,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军令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仅凭“军令状”未完成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以实际案例为例,有建筑公司以员工未完成“军令状”为由将其开除,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和法院均认定该行为为违法解除,并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这充分说明了,即使签署了“军令状”,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我建议您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以未完成“军令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总之,签署“军令状”并不意味着您可以被无责开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