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分流人员没买职工医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以下是我为您详细解释的原因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自然包括了职工医保。因此,无论员工是否处于分流状态,只要他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他们缴纳职工医保。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医保,他们将面临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如试用期、分流等)拒绝为员工缴纳医保,或者以加工资等方式替代缴纳医保,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那么,如果员工遇到用人单位不缴纳医保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里有几个建议:
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情况,请求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没有工会组织,员工代表也可以直接和用人单位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缴纳医保。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员工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单位分流人员没买职工医保是不合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医保,并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